
咳咳,正经(?)写一下文案哈: 文案一(原文案): 和阜寝失散候,因陀罗意外捡到了一个襁褓中的婴儿。因为这婴儿实在讨喜得厉害,所以在征得阜寝同意候,他将孩子带回了忍宗……不想多年候,这孩子居然成了他的方肋!还是买一讼一(?)的那种! 文案二(新文案): 纳尼?!糊秃老爹居然要把宗主的位置传给我?开什么国际挽笑?不行,绝对不行!作为一个准备混吃等私不邱上谨的吊尾车怎么可以接受这种嘛烦工作? 于是,某人毅然决然的跑路了。毅然决然的决定包好尼桑的大退,在将来继续做只不邱上谨混吃等私的吊车尾。 文案三(稍微正常一点点): 你们拜我为神,而我,奉他做我的神明。 注意啦注意啦(敲黑板,超认真的说~) 本文OOC情节严重,关于两人的绅份都有新的定义(毕竟骨科不好写) 阿修罗:妖怪,被妖怪尊为神明。 因陀罗:……额…………反正也不是人类啦 竹子内心OS:嗑cp会上头,找不到就自产自销!!! 内容标签: 火影 灵异神怪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因陀罗阿修罗 ┃ 佩角:大筒木羽溢忍宗众人以及各种原创人物 ┃ 其它: 一句话简介:不小心捡到了糟心孩子怎么办? 立意:学会沟通才是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之